小规模企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该怎么办理?什么办理程序?
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,增值税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,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,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由此可见,如果被税务局强制性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话,到时候进项都不得抵扣,而销项是要按17%来缴纳的,到这时就亏大了!
一般来说升级的条件为以下两点:
一、开业满一年的企业,应符合以下条件: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;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;
二、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: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核算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。
新户税务资料包括:
完成国地税报道和签订完三方协议后,在国税局网站填写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,系统审批通过后携带经济合同(大额)、实际办公地址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、发票章和公章。
注: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一般纳税人后,不得再转回小规模;企业也可以在注册办理税务报到是直接升级为一般纳税人。